首页 > 工作动态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治理“节日病”的通知
日期:2011-09-06 00:00:00
 

 

学校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结合正在开展的“查找廉政风险、构筑拒腐防线”和《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现就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坚决治理“节日病”,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各单位要在中秋、国庆双节前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活动,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认真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通过学习对照检查,《廉政准则》入脑入心,真正成为防止不廉洁行为的防火墙,促使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二、严格纪律要求

各单位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廉政建设。一是不准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准以赌博和交易形式收受财物;二是不准公车旅游、公车私用;三是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组织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四是不准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或滥发实物;五是不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

三、发挥表率作用

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坚决防治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严于律己,率先垂范,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树立良好风气。

 

 

 

 

 

中共黄淮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