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淮学院委员会文件
院党字〔2014〕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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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淮学院委员会
关于评选黄淮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学习张伟,践行焦裕禄精神”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用先进模范人物的感人事迹和先进的道德理念,诠释师德内涵,引领师德养成,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期推动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根据《黄淮学院“三育人”工作制度》院工字〔2008〕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我校“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应遵循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参评对象和范围
“三育人”先进个人的参评对象和范围为在我校工作2年以上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各单位要重点推荐2010年学校第二次党代会以来在我校转型发展、建设特色鲜明应用技术大学过程中涌现出的“三育人”方面的先进典型(第二次党代会以来已被评为“三育人”先进个人的不再推荐)。
三、评选和推荐条件
按照《黄淮学院“三育人”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推选。
四、评选名额和比例要求
推荐工作以分会为单位进行,各分会按教职工人数5%的比例向学校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表彰人选。
五、评选机构
学校成立“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工会,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六、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从发文之日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向所在分会提出申请,填写《黄淮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申报表》,并提交相应业绩材料。
2、分会推荐。各分会成立相应的推荐组织,根据评选条件,在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按教职工人数5%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并于6月18日前将推荐材料报校工会。推荐材料包括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字)、《黄淮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3份,同时上报电子档。
3、组织评审。校“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分会推荐的人选及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
4、公示。6月26日—6月30日,学校“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初步评选结果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表彰人选,于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分会于2014年6月20日下午18:00前将有关材料报校工会办公室(415室)。
联 系 人:吴天令
联系电话:2853516
附件:1、《黄淮学院“三育人”工作制度》
2、《黄淮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申报表》
中共黄淮学院委员会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