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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2006年第17期 积极推进教学改革 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

     编者按:为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2006年4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现将文件摘要编发,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尤其是各系(院)要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师生中,并结合我校教学改革,切实落实到培养方案工作中去。
    一、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切实把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来抓。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从总体上看我国高技能人才工作基础薄弱,培养体系不完善,评价、激励、保障机制不健全,轻视技能劳动和技能劳动者的传统观念仍然存在。当前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阻碍产业升级的“瓶颈”。要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稳步提升我国产业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
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充分发挥市场在高技能人才资源开发和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带动技能劳动者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发展壮大。目标任务是:到“十一五”期末,我国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5%以上;力争到2020年,使我国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二、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一是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健全和完善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二是以企业行业为主体,开辟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多种途径。三是要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对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企业,中央财政在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以支持和奖励。四是支持和鼓励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五是要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
    三、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竞赛选拔和技术交流机制。一是健全和完善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制度,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探索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二是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岗位练兵和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三是积极组织高技能人才技术交流活动,鼓励和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国际间职业技能交流活动。
    四、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和表彰激励机制,激发高技能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一是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进一步推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完善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三是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体,辅以必要的社会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完善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和社会保障机制,提高高技能人才配置和保障水平。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高技能人才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才流动的规范性和有序性,引导高技能人才按需合理流动。完善高技能人才社会保障制度,做好高技能人才在不同所有制单位、不同性质单位、不同行业和跨地区流动中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逐步突破部门、行业、地域和所有制限制。
    六、加大资金投入,做好高技能人才基础工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的高技能人才投入机制。加强高技能人才相关理论研究,加快高技能人才法制建设,加强适用于高技能人才的远程培训和现代培训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组织开发反映企业岗位需求、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特点的教材及教学辅助材料。加强高技能人才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师资队伍水平。
    七、加强领导,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要将高技能人才工作作为人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业程。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