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院):
培养方案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根据《教育部教育振兴计划(2003—2007年)》的要求与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周济部长在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本科教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通知精神(教高〔2005〕1号),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顺应高等教育大众化和人才培养规格多元化发展趋势的时代背景,尽快把我校建设成一所合格的本科院校,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经研究决定,全面开展我校普通全日制普通本科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制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其组成如下:
组 长:娄源功
副组长:路 琳 张前中 王 冰 张新艳
成 员:张红运 康连星 时文中 牛耀堂 曹 丹 岳莉莉
冯明臣 弯红地 张 霞 李东亚 王运志 潘庆才
耿红琴 汪新民 杨建国 李纪周 张世卿 张建华
谭 贞 党平安 郝东山 李应生 王金云 郑景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红运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应生(常务)、 刘金荣、张海模、李继生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教学督导组及有关系(院)抽调。
二、工作任务(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4月20日—5月15日
1、本科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筹备及动员,根据实行学分制的总体要求,教务处提出制定本科培养方案的实施意见及具体要求,开通学校本科培养方案制定专用网页,做好制定本科培育方案的相关准备工作。
2、各系(院)组织学习理解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组织调查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收集学习借鉴兄弟院校相关专业本科培养方案制定的工作经验,科学论证本系(院)专业培养目标和业务范围。
3、拟订本系(院)所有专业的本科培养方案(草案),报学校初步审核。
(二)第二阶段:5月16日—6月20日
1、学校本科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对本科培养方案讨论稿进行第一次讨论修改。
2、将学校第一次讨论修改稿发至各系(院)进一步征求意见。
3、教务处到各系(院)进行调研、座谈,收集反馈信息和意见。
4、5月20日前首先将2006—2007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进行确定并上报学校,以便及时征订教材。
5、各系(院)邀请校外高校同类专业教学专家及与培养目标相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一般在5人左右),共同对各专业本科培养方案方案进行集中讨论修改,并经系(院)学术委员会征集讨论审议报教务处汇总。
(三)第三阶段:6月21日—7月15日
1、学校本科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对本科培养方案讨论稿进行第二次修改,并报校学术委员会审核。
2、院长办公会对本科培养方案修改稿进行审定,颁布执行。
3、教务处负责编印成册。
(四)第四阶段:7月16日—8月24日
1、各系(院)要根据新制定的本科培养方案要求,拟订出各专业的教学大纲和本科《课程简介》。各系(院)要提前做好论证准备工作。
2、学校本科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进行审定,颁布执行。
三、工作要求
1、各系(院)要成立本科培养方案制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系(院)的主要领导、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系办公室主任和骨干教师等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要把本科培养方案制定工作按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严密运行,做到分工合理、责任到人,确保进度和质量。
2、各系(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组织本科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同时又要注意体现各自的特色和创新。
3、要把本科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与加强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结合起来。学校正在积极组织制定新的教学管理制度,各教学单位也要结合本科培养方案的制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深化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
4、教务处要认真做好本科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各阶段任务的检查落实,保证各项任务按时完成。教务处要开设本科培养方案制定专用网页,上挂本科培养方案制定的实施意见及具体要求,并上挂有关文件、学习材料、工作表格。在网页上要及时公布各系(院)本科培养方案制定的分段完成情况。院督导组成员要分组到各系(院)对本科培养方案的分段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5、教务处要把各系(院)本科培养方案制定的分段完成情况列入系(院)量化考核目标的主要内容。
二00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