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2020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期即将于2021年6月底截止。接上级税务局通知,请未办理汇算清缴的人员于5月31日前,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对2020年收入纳税明细进行审核确认,办理汇算清缴,以便于能及时发现处理汇算及退税审核中遇到的问题,避免超期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黄淮学院财务处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