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学校于2019年3月4日在主页发布《关于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并进行纳税信息填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组织教职工认真填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截至11月底,市税务局反馈我校仍有部分教职工无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为做好2019年个税代扣代缴及汇算清缴工作,请各单位督促相关人员,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务必于12月12日前完成,以免影响个人切身利益。
附件:
1.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完善人员名单(请从学校内网下载)
2.“个人所得税”APP使用指南
黄淮学院财务处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