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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府会计制度100问之第100问:事业单位如何对其他应收款的核销以及后续收回进行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年末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生不能收回的迹象,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对于账龄超过规定年限、确认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当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在对其他应收款的核销以及后续收回进行账务处理时,要考虑相应坏账准备的处理。

财务会计主要在批准核销,以及后续收回时进行核算;预算会计主要在后续收回时进行核算。

一、财务会计核算

对于账龄超过规定年限、确认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按照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当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二、预算会计核算

报经批准核销时,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后续收回时,按照实际收回金额,借记“资金结存”科目,贷记“其他预算收入”科目。

例:2019年末,某事业单位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其他应收款中有2 000元无法收回,报经批准后准予核销。2020年2月,该笔其他应收款收回,款项存入银行。

    (1)报经批准准予核销时

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借:坏账准备        2 000

    贷:其他应收款        2 000

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2)已核销其他应收款收回时

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2 000

    贷:坏账准备        2 000

借:银行存款         2 000

    贷:其他应收款    2 000

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2 000

   贷:其他预算收入               2 000


声明:上述探讨及后期解答仅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在研究过程中的理解和观点,不代表任何第三方意见。

 

(来源:政府会计PLUS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