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处置以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财务会计应当将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应收股利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预算会计则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入进行账务处理。
一、财务会计核算
财务会计中,应当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被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照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等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借贷方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二、预算会计核算
预算会计中,应当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按照处置时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贷记“投资预算收益”科目,按照贷方差额,贷记“其他预算收入”科目。
例:某事业单位处置以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所取得的收入全部留归单位。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150 000元,处置时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为5 000元,实际收到价款160 000元。
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6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50 000
应收股利 5 000
投资收益 5 000
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160 000
贷:其他预算收入 155 000
投资预算收益 5 000
声明:上述探讨及后期解答仅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在研究过程中的理解和观点,不代表任何第三方意见。
(来源:政府会计PLUS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