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单位如何对工程物资进行核算?
工程物资指单位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包括工程用材料、设备等,通过“工程物资”科目核算。“工程物资”科目可按照物资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设置“库存材料”、“库存设备”等明细科目。
当单位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时,财务会计中,按照确定的物资成本,借记“工程物资”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预算会计中,按照工程物资购买过程中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等科目。
当单位领用工程物资时,按照领用的物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科目,工程完工后将领用的剩余物资退库时,做相反的会计处理,借记“工程物资”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当工程完工后,单位将剩余的工程物资转作本单位存货时,按照剩余工程物资的成本,借记“库存物品”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科目。
“工程物资”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
例:20X9年2月2日,某事业单位为在建工程购入水泥等建筑材料100 000元,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支付款项,2月15日领用一批建筑材料,该批建筑材料的账面余额为80 000元,4月底工程完工,单位将剩余的建筑材料转作本单位的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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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探讨及后期解答仅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在研究过程中的理解和观点,不代表任何第三方意见。
(来源:政府会计PLUS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