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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制度100问之第46问 :新旧制度衔接时,“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如何生成2019年1月1日的账面余额?

46新旧制度衔接时,“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如何生成201911日的账面余额?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生成201911日的账面余额主要需要以下两个步骤:

1.根据20181231日的旧账登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余额

旧的会计制度下,有的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了折旧,有的单位没有计提。没有计提折旧的,将“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余额登记为零;计提了折旧的,对原账中“累计折旧”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对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金额转入新账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

2.根据新的准则制度等要求补提折旧

这一步骤应当按照新制度规定开始计提折旧的时点起至20181231日止应计提的累计折旧金额与已计提的累计折旧金额的差额,借记新账中“累计盈余”科目,贷记新账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

对于之前没有计提折旧的单位,其已计提累计折旧的金额为零,因此,此步骤即为按照应计提的累计折旧金额,借记新账中“累计盈余”科目,贷记新账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

对于之前计提了折旧的单位,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新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应当于增加当月开始计提折旧,计提折旧的开始时间与旧制度规定有变化,其会形成应计提的累计折旧金额与已计提的累计折旧金额的差异,即一个月的折旧额。

例:20181231日,某单位“累计折旧”科目余额为700万元,全为对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单位对固定资产数据进行分析计算,确定按照新制度规定开始计提折旧的时点起至20181231日止应计提的累计折旧金额为750万元。在20191 1日,单位将旧账“累计折旧”科目余额700万元转入新账“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然后,根据应补提的折旧金额,编制分录并登记账簿,具体分录如下:

声明:

上述探讨及后期解答仅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在研究过程中的理解和观点,不代表任何第三方意见。

 

(来源:政府会计PLUS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