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单位在接受捐赠资产时如何进行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接受的捐赠资产形式多样,既可能是现金或银行存款,也可能是存货、固定资产等非现金资产。单位在取得不同形式的捐赠资产时,账务处理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1.单位在接受捐赠的现金或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时,需要同时在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中进行平行记账。在财务会计中,单位应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捐赠收入”科目;在预算会计中,单位应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科目,贷记“其他预算收入”科目。
2.单位在接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等非现金资产时,财务会计中的账务处理为:对于接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等非现金资产,单位应当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库存物品”、“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并按照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捐赠收入”科目。单位无法确定所接受捐赠资产的成本,将捐赠资产按名义金额入账的,借记“库存物品”、“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捐赠收入”科目;如果单位在接受捐赠过程中支付了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应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预算会计中的账务处理为:如果单位在接受捐赠过程中支付了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应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如果单位未发生相关税费、运输费等支出,则不需要在预算会计中进行核算。
例如,某高校接受校友捐赠的货币资金2000万元,已存入银行;接受企业捐赠的存货物资,有关凭据上注明该批物资价值1000万元,该校在取得该批存货时用银行存款支付运输费10000元,并已将存货验收入库。
(1)高校接受捐赠的货币资金时
财务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0 000 000
贷:捐赠收入 20 000 000
预算会计分录为:
借:资金结存 20 000 000
贷:其他预算收入 20 000 000
(2)高校接受捐赠的存货物资时
财务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物品 10 010 000
贷:捐赠收入 10 000 000
银行存款 10 000
预算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支出 10 000
贷:资金结存 10 000
声明:
上述探讨及后期解答仅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在研究过程中的理解和观点,不代表任何第三方意见。
(来源:政府会计PLUS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