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院字〔2018〕258号)》安排,现将评选校级文明单位、道德模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文明单位。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名额为学院5个,党群机构、行政部门、教辅单位6个。
2、道德模范。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评选10名,各党总支分别推荐1名,机关党委推荐5名。
二、评选标准
根据《黄淮学院精神文明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院党字〔2017〕103号)、《黄淮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条例》(院党字〔2017〕52号),开展评选表彰工作。
三、材料申报
填写《黄淮学院文明单位申报表》和《黄淮学院道德模范申报表》,一式3份,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装订,经本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报于12月27日前报党委宣传部(综合楼626室),电子版发hhxydwxcb@163.com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