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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校级文明单位、道德模范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院字〔2018258号)》安排,现将评选校级文明单位、道德模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文明单位。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名额为学院5个,党群机构、行政部门、教辅单位6个。

2、道德模范。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评选10名,各党总支分别推荐1名,机关党委推荐5名。

二、评选标准

根据《黄淮学院精神文明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院党字〔2017103号)、《黄淮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条例》(院党字〔201752号),开展评选表彰工作。

三、材料申报

填写《黄淮学院文明单位申报表》和《黄淮学院道德模范申报表》,一式3份,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装订,经本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报于1227日前报党委宣传部(综合楼626室),电子版发hhxydwxcb@163.com

 

: 黄淮学院文明单位申报表.docx

   黄淮学院道德模范申报表.docx

 

党委宣传部  

20181220